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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问的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人所得税要不要缴纳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所以没有计税金额,也没有税率。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在地税交个人所得税,是免税范围。是按销售收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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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废止)住宅5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5年或5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最新)住宅2年内:房屋评估总额×5.6%;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无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税的。当然只能是自产的才得免税,非自产的不享受免税。假如你是个人,能证明是你自产的,免税。假如你是单位,到国税局备了免税的案且能证明是自产的,也免税。所以,你是个人的话,到国税局开发票,工作人员会要求你提供自产证明(一般要提供村委证明),大额的话,税务人员会要求实地查验你的生产场所,以便证实是否是你自产的。你是单位的话,由于你已经在国税局办了税务登记证,并应该已经做了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备案,自己在国税局凭税务证申请领取发票自行填开即可;当然,如果你单位没有事前做过免税备案,也是不能享受免税的。所以,从事种养等农业的朋友,千万记得要办税务证并做免税备案登记,否则不能享受免税的。单位的话,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后,还要办理申请免征所得税手续,不然年终之后会被追缴企业所得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转让建筑物等财产性质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文件于2011年01月04日起已全文失效。因此,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取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174号)文的规定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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