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的顺序如下: 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2,但这只是具有了作被继承人的资格,要现实地成为被继承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果公民没有死亡就不会发生继承关系。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 (3)公民死亡时必须有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则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但这种处理不是继承,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继承的顺序如下: 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珠海落户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我市常住户口; 2、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