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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主要还是看工程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如果能够通过验收,可以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来支付工程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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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发包人同意的非法分包; 2、非法分包不具备相应资质; 3、肢解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非法分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应当返还取得的财产;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处理,总原则为: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按过错程度确定各自的应当承担的责任。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合理负担。 (3)建筑工程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完工程的实际造价支付给施工单位相应价款,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4)合同已经履行但尚未完工的工程,应当对已经有的工程的造价予以鉴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有工程的实际造价支付给施工企业相应价款。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5)建筑施工企业转包、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因此导致而造成的损失,应由转包人、接受转包人、出借人和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应当包括:窝工停工费、机械设备调遗费、倒运费、建筑材料和构件积压费、保管费、机械设备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造费以及其他直接与该工程有关而独立发生的费用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纠纷在实务中基本都是错综复杂的,如果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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