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产债务是如何解决的

2022-07-30
房地产抵债转让对债务人的债权人或法院的债权人,在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营业税政策问题”(粤地税函[2003]339号),应征收营业税,房产税项目的销售上,税率为5%。 的价格抵债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确定的顺序如下:(一)实际破产的;(b)法院判决书上确定的金额(C)土地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d)其他具体的专业资格合法财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 如果债务人转让房地产的购买,根据财税[2003]16号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总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另一穗地税发[2003]141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其收购的不动产或转让其受让方原来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使土地使用权,包括购买房地产,受让方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通过收购房地产价格。如果你不能提供发票,购买房地产时,原来的价格购买的物业不能从应税营业额中扣除。 债务人除了规定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3%)(外商投资的情况下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参与);堤围防护费应支付的应税营业额的1.3‰(2010年7月1日,未来,发生率为0.1%,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适用税率0.9%,1000)。债务人转移财产,应为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按照LAT及其实施细则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卖方和买方签署的“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0.5‰,载量税应税凭证的基础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