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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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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办理:在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般指借款人父母等)的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本人签署的有关部门认可的贷款申请表。3、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贷款用户需要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明。4、在一些地区,借款人需要提供下一年度学费清单。一般来说,不同地区在申请助学贷款时会有小的差异。因此,在申请贷款之前,借款人也可以先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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