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前车没有责任,反而是追尾的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该负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
追尾的事故一般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根据其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然而,在题目中,电瓶车搭载两个人是违法的,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此外,如果搭载学龄前儿童,则应使用安全座椅。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则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对于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此外,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而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则应使用安全座椅。对于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则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记录。
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 (一)刹车不及三车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的汽车追尾事故都由驾驶人观察不当,没有保持合理车距造成。在处理这一类较为简单的连环追尾事故时,交警首先会到场进行勘查,随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多方取证。在进行事故认定时,当事人陈述基本一致的连环追尾一般以“撞几下来定责”。 (二)高速路上五车追尾责任认定 汽车发生连环追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尤其是高速路面上的连环追尾。一般情况下,五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通常情况下没有责任,最后一辆车基本会被判定负主要责任。 当然,这并不是“铁律”,如果追尾事故由第一辆车违章驾驶,比如: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被判定有责。 连环追尾事故在5辆以上的事故,事故可以分割成单一事故就按双车事故进行判定;如果多方陈述有出入,则通常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认定。如果出现复杂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认定追尾责任。 (三)变道引发追尾的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简单来说,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判断的标准就是,前车到底有无过错。如果前车正常变道,并无违法行为,后车车速过快,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 在实际追尾事故的判断中,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根据实际现场勘查情况,刹车痕迹等,进行一个判断。如果是前车强行变道,并没有给后方车辆留出安全距离,导致车辆追尾,那么距离越近责任越大。 如果是地面道路,在虚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变道,但是要给后车留够安全距离;在白实线的情况下,禁止变道,如果在白实线强行变道,导致后车追尾,那么前车就会负主要以上的责任。当然,多车连环追尾事故,在交警勘查现场和当事人陈述后仍然无法明确主次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会进行特殊认定,就是直接不认定,直接由事故当事人前往各自保险公司理赔。 (四)追尾责任认定没有定律可循建议车主买商业三者险 车辆连环追尾事故没有“一刀切”的事故判定法则,都需要交警现场勘查后进行主次责任的认定。一旦发生连环车祸,损失动辄上万,而要是不小心撞了奔驰、宝马等豪车,赔付可能就要“砸锅卖铁”了。车主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最好买足商业三者险,以此转移车主的风险。 以上就是高速连环追尾责任的认定标准,您可以好好看看。认定追尾责任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没有具体定理可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2. 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 消除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 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自然人或法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别,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在办理案件时,建议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人已浏览
50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