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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会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不是判处缓刑的首要条件法院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只要检察院不是针对量刑过轻提出抗诉被告提出上诉获得缓刑可能还是有可能看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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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克并且有吸毒行不的被告人,会被判几年要根据所贩毒的毒品种类来进行分析,对于不同种类的毒品,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如果是贩卖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23克的,则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的吸毒情节可作为量刑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如果仅仅是吸毒行为,是不会被刑罚处罚的。 现在一般的处理程序是,先给行政拘留 (1)如是第一次吸毒,可以走社区戒毒(3年) (2)如果是经过社区戒毒,仍屡教不改的,将会被送戒毒所强制戒毒(1-3年)
一、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不适用减刑的范围如下: (一)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2、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则与所探讨的减刑是一致的。 (二)附加刑 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 综上,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都可适用减刑。 二、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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