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为法院内部没有设置司法鉴定机构。因此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
1、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司法鉴定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1)法医类鉴定; (2)物证类鉴定; (3)声像资料鉴定; (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 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 《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工作的部门。” 4、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5、价格事务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的机构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价格事务所。
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1、我国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是市辖区,那么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没有区的市县,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是当地市县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二、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往往在鉴定文件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由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在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3、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有全国影响力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2、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4、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5、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6、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7、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1,8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