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退休人员在异地居住1年以上的,其待遇依照本条例执行。...
从业人员退休后,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伤残退役革命军人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在诊断、检查、治疗、供药及收费过程中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有权在支付医疗费用前审验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和价格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医疗处方(医嘱)、诊疗报告单、病案、费用收据等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谎报、瞒报或者隐匿。第五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取消其定点资格。
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6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1,445人已浏览
1,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