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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
是的,法官会通知申请人先去缴费,按申请执行金额计算。这笔执行费最后再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再到法院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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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以下标准的费用: 按照一般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会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21元交纳; 二、除了应交的执行费,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另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关于这个问题,规定中的具体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般地,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将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申请执行是不需要费用的,具体的时间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一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一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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