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偷偷录音,如果是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擅自对他人进行偷录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偷偷录音,如果是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擅自对他人进行偷录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偷偷录音只要没有违法的手段和形式、没有侵犯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民事诉讼诉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由此可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是我国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只要录音偷拍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就合法。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
偷偷录音不是合法的,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04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