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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对于口罩进销差价的规定不同,对于口罩价格是否构成哄抬物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 2、例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规定: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
各地对于口罩进销差价的规定不同,对于口罩价格是否构成哄抬物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例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规定: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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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口罩卖多少钱一个属于哄抬高价,我国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那些行为属于哄抬高价具体还有哪些情况哪些行为属于哄抬物价呢?1.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费终端,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同样是人为的造成市面商品供不应求,认为造成价格虚高以谋求更大利润的。2.销售环节的经营者在销售防疫用品的过程中,虽然未大幅度涨价,但强制性的将防疫用品与该店内其他商品搭配售卖,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也属于哄抬价格。3.生产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经营者,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4.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为保持经营连续性保留必要库存外,不及时将相关商品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同样也是非法囤积货物,导致商品供应不足,以达到价格极速上涨的目的。当然,如果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还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一)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二)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三)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四)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六条”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2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违法收入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以违法收入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没收财产。
根据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对医药物资规定:一、“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所售商品无参照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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