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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工伤认定最迟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已经无法再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时间还能去申请认定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个人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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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还可以去申请工认定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行政部门及时、正确地办理工伤案件,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此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申请期限的制度,并且没有规定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依据法律规定,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后果有: 第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书; 第 二、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第 三、伤者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能替代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的职责,对伤者是否为工伤进行确认; 不能对未经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结论性评定。故劳动者工伤认定超期后,其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得以实现。
工伤认定过了一年的时效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员工受伤后三十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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