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要看你担保合同中如何描述你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其次,看你担保的期限、主债务的时效是否发生变更; 再次,看...
1.请明确你朋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就是说只有在原来的被担保人(就是原债务人)在被起诉判决后,没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人一般在具有明确的担保意思表示的时候,应当对约定的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就你的情况来说,因为你的朋友与保险公司签定合同,对于他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结束后离开公司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如果你朋友与保险公司签定的合同没有违法事项的情况,那么你就可能承担担保责任,不能一概的说这种担保行为无效.事实上,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由于劳动合同法严格禁止用人方在签定劳动合同的时收取担保金抵押金或质押证件,因此和多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第三人担保.
你需承担担保责任(保证责任),但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首先关于担保责任回复: 1、如果有借款数额,结合你朋友所有还款数额的总额。如果接近或者超出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你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如果还款数额不足本金,你肯定有担保责任。但是如果你朋友还款数额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利息约定超不部分就无效,超出部分就充当本金。 3.担保责任你无法免除。 4、担保期间为6个月,这个已经不是用了,债权人已经给你电话短信通知了,所以担保期间就失效,启用担保诉讼时效(2年)。由此看你的担保责任无法免除了。 4.银行转账没有小票,可以带上银行卡去银行打印就可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1,076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