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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以生活费为由拒绝支付,以此房子归女方所有,可以起诉她要回吗

2022-01-23
1.提出以女儿生活费逐月抵消补偿费是不合法,也没有道理,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因为补偿费和生活费是两个不同的事实,可都涉及用钱支付的问题,但两者的支付期限应该是不一样的,女方不同意而申请法院执行是合法;2.法院提出将房屋拍卖补偿女方是不正确的,既然双方已约定将房子给女儿,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儿,如果不是为了女儿的利益就不能再处分该房子;3.关于女儿由对方抚养,你每月付生活费,房子由女方居住,女方补偿你4万元,不承担债务,是可以作为一种处理问题的办法,但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4.婚姻不在了,因为女儿的存在,双方总会有很多的交往,不能全依照法律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种,只要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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