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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分公司成立条件: 1、分公司有自己的生产经营场所;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
(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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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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