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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
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办理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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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都主张汽车权属的,由双方竞价后由一方取得汽车,一方获得补偿; 2、如果一方要求取得汽车产权的,依法支付另一方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要汽车的,可以出售或拍卖后取得价款再分割。
1.婚后购买的房屋,只要是购房款是由夫妻的共同收入支付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写哪一方的名字都不重要;如果发生婚变,双方都可以主张均分此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购房,购房款由一方父母出资的,出资人明确该部分出资为赠与某一方的,则该房产就属于被赠与人的,离婚时,另一方不得主张分割此房产; 3.如果婚后购房,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取得的产权,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此房产并分担共同的债务。
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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