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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建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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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承接劳务分包不可以 劳务分包合法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业;5、油漆作业;6、钢筋作业;7、混凝土作业;8、脚手架搭设;9、模板作业;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工程作业;13、架线工程作业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内容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作业资质(也是上述13种),且符合相应的等级如:如工程含砌筑作业、抹灰作业,且砌筑量达到一级资质要求,则需要砌筑一级+抹灰资质,才能合法分包三、劳务分包的单项合同额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第三条本案不适用,主要问题是工程内容是否可以界定为劳务作以及劳务作业分包企业有无相应的资质,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应该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肯定不符合劳务分包的条件。 相反我认为明显属于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者属于1、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具体为:总承包将单位工程的施工业务发包属于肢解发包;2、总承包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这后2种也都是违法发包、分包) 你可以具体对照一下,你们这种是属于上述三种的哪一种。 如果你能够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则可以判断了。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商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商完成的活动。《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自行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是违法分包的。因此,定义主体结构的内容关系到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总承包商分包主体结构范围内的工程,即使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也是违法分包。
专业承包单位不可以再进行专业分包,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 总承包单位在获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批准后,可以进行专业分包(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当然也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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