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应...
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合并各方的复印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材料如下: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经办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委托证明; 3、公司章程; 4、法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等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住所证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