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
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下列情况下,交警将判定行为人为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无证驾驶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未经协商支付赔偿费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自己的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等情形的有可能会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