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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金是缴纳给法院的,而且都是家属到法院去缴纳的;2、2010年的3月左右,全国统一开始逐步的实施追缴罚金,当从实际操作来讲,是看犯人的态度问题,而不是具体缴纳的金额;3、每个省、每个地方对追缴罚金的执行力度不一样,一般来说缴纳1/3的至少的;4、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困难的,要到村、乡、县民政局盖章,对减刑会有所帮助;5、不缴纳罚金,对最后一次减刑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少减几个月,你能减1年6个月,他给减1年3个月左右,但是也不能确定,每个法院不一样。
被提请减刑的罪犯如果罚金刑没有执行,法院会要求有缴纳能力的罪犯缴纳罚金。是否有缴纳能力,主要看在监狱的消费情况。如果服刑期限存了很多钱,而说没有缴纳罚金能力是说不通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交罚金,法院会对降低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如果在监狱的存款(包括转账存款和接见存款)少,一般就会认为无缴纳能力。对于没有缴纳能力的,减刑不会收到影响。如果法院要求提交家庭困难证明,亲属应当提交。困难证明没有固定格式,写清楚家庭生活的具体状况并写明无力执行罚金刑就可以了。困难证明应由家属签字,并由当地基层组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证明。
按规定执行罚金刑应是原审法院,但在服刑地法院缴纳也是可以的。缴纳的方式是由法院开缴款通知书,你拿到银行直接上缴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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