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千元罚款:(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二)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三)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五)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六)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七)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八)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九)驾驶人在三年内的任一记分周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继续驾驶校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有前款第七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前款第八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度向社会公布。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调整或者撤销道路停车泊位,并及时调整相应交通标志、标线,将道路停车泊位的情况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城市内街或者窄道设置收费停车站(点)。机动车停放在未经批准的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先行劝告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离开;驾驶人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理。道路停车泊位的收入应当上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0人已浏览
950人已浏览
1,216人已浏览
5,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