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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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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二)劳动,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聘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赔偿的数额不同的。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不同省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标准不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下为八级伤残的部分标准:4.8Ⅷ级伤残 4.8.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8.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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