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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股东接受公司后,公司的账目还是连续的,应当是在原来账目继承上继续记账,而不是将原来的账目搁置。公司之前账务处理混乱、甚至没有账,这种情况...
不用新做。一般公司是按公司营业执照的开始日期,到结束日期,连续记账的,不管中间是否更换法人、股东、地址、公司名称等,都必须连续记账。但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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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股份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所有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所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协商不能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则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账户应移交。公司转让,需要解决的事项:转让价格、外债、社会保障等;需要移交公司印章、许可证、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账簿、会计凭证等财税资料。所以这些账户必须被移交。公司转让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包商(成都购买公司),承包商必须首先考虑公司的账户,找到合格的簿记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户,看看转让公司是否有潜在债务。
不需要。股权转让是指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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