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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
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1、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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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适用破产制度,个人承担的无限制责任,没有破产之说,因此,个人的借款应当偿还约定的本息。“已经向法院宣布破产”,这也没有法律约束力,个人的“宣布”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这种宣布也不会得到法院的确认,这种宣布是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所以不会因为“已经向法院宣布破产”就免除了个人的还款付息义务。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 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具体如何计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仅仅规定了以下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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