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辞职只需要履行了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性条件即可。我国实行的是劳动者任意辞职模式。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辞职公司应该办理的手续有: 关于停保。若您单位尚未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应于每月1-15日携带《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等材料,到单位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如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可按规定在本网站相应操作(经办机构有统一要求的,需按规定提报书面材料)。 关于解聘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按规定进行网上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并应携带《失业人员登记表》、职工档案、《劳动合同书》、《解除合同报告书》,职工属农业户口的,还需填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审批表》等材料,于15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同时申请审核核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4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