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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没有相应施工资格的施工人员借用有资格的建筑公司资格、印鉴、财务证明书等,向附属人支付管理费,承包工程建设的行为,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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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中,部分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物品。在这些领域,如果单位未取得相关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出租、出借、转让、倒卖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还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工程挂靠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施工企业以自己或者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当以挂靠经营者和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应诉。2、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3、根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附属施工企业与施工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无效。施工单位和以其名义承包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对施工单位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建设单位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附属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二.行政责任: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三.刑事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挂靠引发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
1.如果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求被挂靠单位不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签订转包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原则上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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