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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房屋户主页需要重新办理吗?

2024-12-06
关于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户口迁移问题,若住户需迁离原有户籍管辖区域,则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新的落户手续;反之,如无特殊情况,则无需额外办理任何手续。具体而言,对于符合原地还建条件的被征收住户,其户口信息可以保持稳定不变,而对于那些获得一次性现金补偿的被征收住户,其户口则必须迁至现居住地。 对于通过拆迁购置了新房产或者二手住房的被征收人来说,他们也必须尽快将户口迁往新的住所。 对于因过渡需要在外租赁或借用住房的被征收人,他们的户口仍可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民在离开自身户口管辖地区时,须由本人或者户主自行提交申请并提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随后获取相应的迁移证件,最后完成户口注销工作。对于公民迁移的操作程序,自抵达迁入地之时计算,城市人口在三日内,农村人口则在十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携带迁移证件到户口登记机关主动申报迁入登记并办理缴销迁移证件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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