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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仲裁,不解除劳动合同后也可以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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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跟公司签的合同1、没签合同:现在就走,而且要求全额工资;2、合同上没有明确注明在合同有限期限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求,而且现在是合同履行期间,那么需要提前1个月。3、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即可。如果有扣发绩效工资或者保险的转移手续方面的问题,公司必须给你办,如果不办,再考虑法律支援。这么个事情,打官司还是比较费神的。好好说就是了,公司搞人事的多少应该晓得点儿分寸。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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