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就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但有些地方出于保护职工权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规定钢板取出后才能做伤残等...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病历: 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人于2010年10月21日在江苏xxxx集团上班期间,维修生产设备时不小心胳膊折断,经医院手术后,植入钢板两块,现在手能基本活动,医生说后期钢板需要取出。昨天咨询了以个律师说事件可以处理且后期的二次手术费用到时处理时也可以适当预留,但今天我去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了此事,他们回复我说必须等到医疗终结后方可去做伤残鉴定,然后去处理。请问如果现在我执意要去处理的话,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公司一直没有合适的岗位给我去做,且公司现在已经停止发放工资了,到此为止只发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且是这边的最低生活保障
交通事故出院后,脑部受伤一般等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一、评定时机:《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1、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发作,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6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医学上的规定。 3、你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这样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医生。 4、评残标准请参考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是你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5、你既可以由交警队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鉴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定,但是这种方法非常不明智,耗时耗力,对方也不一定认可,很可能还会重新鉴定。交警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鉴定等级高,时间短,法院经常予以认可。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定的证据要提前收集;法院委托鉴定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是具有权威性,一般不会接受重新鉴定的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