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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基数包括加班费,社保基数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总额做为社保缴纳的基数,而工资收入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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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对于是否计算加班基数包含绩效工资的问题,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可作参照: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所以加班费算社保基数。 2、《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社会保险是对的,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工资”本身是一个大的概念,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补贴、提成等等,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哪些项目应计入加班工资基数,哪些项目可不计入加班工资基数。因此各地劳动仲裁的结果也不一致。笔者认为合理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当只包括标准工作时间工资,而类似于“销售提成”、“业绩奖金”这种根据实际业绩和表现才能核算出的薪酬项目,不应当计入加班工资基数。理由是,加班工资的性质是一种工时薪酬,与工时没有必然联系的工资科目不应当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广东等地方的司法适用意见已经明确认可了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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