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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
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主要在三个方面: 1、产品研发立项前,请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避免遭受不必要的度人力和资金损失。 2、产品研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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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保护 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2、商标保护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 3、著作权保护
1、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特色的“双轨制”的体现,因为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 (1)行政保护措施的实施机关 用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知识产权执法的一个重要特色,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都对行政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做了规定。 专利方面,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局)以及各地方的知识产权局是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机关。商标方面,商标管理实行中央统一注册,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从中央到省、市、地、县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设有商标管理机构。 著作权方面,我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国家版权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城市也建立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2)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诉,行政机关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查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可以在查处过程中对侵权物品进行查封和扣押,可以采取责令停止侵权、罚款、登记封存或暂扣措施、展览会(交易会)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处罚等多种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一些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中体现。 2、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措施可以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类。 主动保护是指海关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对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进行扣留的保护模式。主动保护是依职权的保护,但这种保护的范围仅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 被动保护,也称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保护模式。被动保护模式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第十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一)的规定。 3、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由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出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以及通过不服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处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进行对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以支持正确的行政处罚或纠正错误的处罚,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
1、及时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取得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至今为止,还要很多企业在这方面意识不够,即使有的企业注册了商标,但忽视了很多细节问题,例如:在注册商标时,除将主品牌注册商标外,还应有选择的对相近商标进行注册;除在本类别注册商标外,必要时还应在相关类别进行注册。即使有的企业自身在开发新产品,但没有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来保护自身的研发成果,这些都是我们企业无法看见的损失,等到吃到苦头了才后悔莫及。 2、积极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并参与商标、专利审查过程的异议或争议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提供的各种保护手段。 3、实施品牌战略,完善企业专利、商标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品牌建设的人才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通过培养、引进和聘请品牌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高级人才;把品牌知识、品牌经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增强企业经营者品牌意识,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品牌创造、品牌经营、品牌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与大专院校和有关机构组织合作,开展以品牌知识、品牌经营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创牌能力和品牌运作水平。同时,企业要通过公司战略会议的形式将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公司的重要决议,在各个部门贯彻执行下去;通过建立专利、商标管理制度,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研发重构知识产权优势,全部巩固与保护自身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依靠国家立法和引导的力量,还要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主动注册好对应的产品的商标和专利,与员工之间签订保密协议等,个人也要遵循保密协议,保护好企业的技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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