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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其中一页丢了,这本户口本其他的部分还有效。《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
一、户主户口注销后,如果户口本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户口本继续使用。 二、户主死亡注销户口后,如果同一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属,可以更换户主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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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户口登记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立户的,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这就意味着只能有一个户口本。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是必须要出具户主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才能办理的,没有委托书不能办理。 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一,不能,如果当事人已经有了新的户口本的,老户口本就不能再用了;二,户口本的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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