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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考一下《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
处理流程:1、到现在居住地的街道(乡.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2、注册半年后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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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日成都市发改委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关于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要合理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分布,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引导人口向成都天府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聚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此制定了以下若干意见: 1、提升本市户籍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①完善本市户籍人口迁移服务管理办法,本市户籍人口应按规定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市户籍人口,应当按规定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信息登记。 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公开制度,本市户籍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平等享受公共服务,人户分离人员在实际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就地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居住证正常持有满7年(可以不连续,而是累积计月份,共计84个月) 持证期间正常缴纳城镇保险满7年(指城保,也包括小城镇保险,但是不包括综合保险,也是累计84个月,不一定要连续) 2006年1月开始的所有税单(每个月都要有,没有的话,必须提供合理的解释,比如公司证明等,否则会过不了审批)
本市公营住宅的原申请条件之一是持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这次明确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2年以上,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城市社会保险)应达到1年以上。”原申请条件之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现明确为“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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