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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通行、通风、采光等...
如果楼上业主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赔偿造成楼下住户的损失,包括房屋的实际损失,修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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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了,可以做损失鉴定。
没有规定,按民法,损失由楼上包赔,如果物业公司也有责任需共同承担
(1)可以请求业委会、居委会帮忙这种邻里之间的小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至于为此面红耳赤,邻里之间遇到自己无法协商解决的小事情,可以请求居委会帮忙。 (2)协调不成可提起相邻权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按照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维权。《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民法典》也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起诉时最重要的是对漏水处的认定,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将成为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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