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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重新选举董事,如章程没有特别规定,一半以上表决权即可通过。累积投票制,亦称集中投票制,即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具有所欲选...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当选举的董事超过2人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表决权为普通表决权,即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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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诞生于股东大会选举。每次董事任期三年,可连任。董事在任期间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罢免。 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如果因为法人内部原因需要易人,可以改派,但是需要法人提交有效的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另外,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经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在任期内可以罢免。当法人股东选择的董事因法人内部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必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此外,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董事会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增加几名工作董事,并在下一届股东大会上追认。公司管理机构司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和待遇与其他董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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