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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的规定,如下(1)立案审查阶段。《解释》第188条规定,在立案审查时,有...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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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因此,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不能通过刑事自诉的形式将老赖送到监狱。因为老赖是欠款不还,这个情况不属于刑事案件,也就谈不上刑事自诉。只能向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胜诉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老赖有财产,不配合执行,可以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将传唤被告人。传唤不出庭的,法院将作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自诉案件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提供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是:(一)告诉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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