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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可以改名。但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无效。18岁以下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或者法定监护人申请变更登记。18岁以...
法官在判定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会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您最好先找一份稳定的工作,证明您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男方是否也想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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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孩子抚养权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根据优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和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考虑判令,如孩子未满2周岁的一般判令给母亲,如孩子长期跟随一方共同生活的则一般会判令给该方,孩子年满10周岁的,一般会考虑孩子的选择。如有证据证明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除外。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孩子的意见,收入状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双方工作性质、性格修养、文化程度、其他家庭成员状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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