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当地的不受理,说要到被告方起诉,是真的吗?

2022-10-23
民事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被告身份证登记住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身份证登记住址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你要告的人实际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不一致,如果你想在他实际住址所在地法院立案,必须提供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就是被告已经在该地址居住满了一年。否则,你只能在被告身份证登记住址法院立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