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权利负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北京市农...
一般而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权利负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如《北京市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三)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四)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规定有许多,你具体想咨询哪一方面,请讲问题,讲述的更清楚些!
(一)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 (二)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相关内容。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流转时,一定要签订流转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 (二)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村民住宅用地使用权。 因转让、出租和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导致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除外。村民出卖和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第五条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 第六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条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2人已浏览
82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