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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的主要方式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通常情况下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渎职通常会导致国家...
是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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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高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最高司法机关也没有新的司法解释,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 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联系 (1)这两种罪在客观方面都要求犯罪行为给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损失;如果危害后果不严重的,都不能以犯罪论。 (2)这两种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都出于过失,都是在过失的心理支配下实行的犯罪。 四、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保安玩忽职守的行为是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该立法解释对渎职罪的主体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机构改革的深入和政府部分权力下放,一些法律、法规授权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内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如银监会、保监会等等,这些机构并非国家机关,但是它们所行使的职权仍然属于国家管理职权的一部分,与过去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行使时的权限是一样的,在这些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权力也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一样的。 2、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实践中,一些国家行政机关将部分行政处罚权进行了委托授权,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防疫站向食品卫生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发放卫生许可证,文化局委托其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开办文化娱乐场所的审批,等等。接受委托的组织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权,在该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拥有的行政处罚权是一样的。 3、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在监狱行使监管、看守职责的合同制民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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