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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开的店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完全不同的,则不算侵权; 2、但如果是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则是算侵权的。 依据《中华人...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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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算侵占,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要求返还车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你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车辆
使用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 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 2、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 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招牌是否侵权,是从整体外观上的判断,是否易混淆,不易区分。如果招牌只有一个字不同,其他颜色,装修、字体、外观等所有都相同或相近,造成混淆或者能否引起大众产生误认为其他其他品牌,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那么就是侵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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