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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索赔争议和解的程序:(1)申请。正式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2)审查。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
医疗事故索赔争议和解的程序:(1)申请。正式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2)审查。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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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索赔和解处理程序如下: 1、准备材料:索赔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就诊材料、病历本、住院缴费材料等; 2、机关进行审查:处理争议的机关根据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管辖是否正确、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结案或者调节等,并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发出受理通知:处理争议机关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并说明理由; 4、移交材料: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材料移交给市医学会组织进行首次鉴定,并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 5、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鉴定,并且由市卫生局对鉴定专家的资格、专业类别、鉴定等程序进行审核; 6、医学会鉴定结论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提交材料的调查内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规范、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事故等级、医学建议等; 7、进行双方调解:经过鉴定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由双方共同申请并且数条件委托书并且签署调解委托书,就赔偿进行调解; 8、结案: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进入法律程序。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意义: 调解机制的介入,在医患双方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在调解时双方地位对等,使得和解变得可能。调解的成功有利于有效缓解医患关系,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 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医疗纠纷,被告可以解释纠纷背后的原因,对已造成的伤害表示遗憾,原告公开接受道歉并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这些对当事人双方都是巨大的解脱。原告表示原谅被告及被告接受原告的这种谅解对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调解当事人通常都希望取得双赢的效果,这样的调解往往让双方免于争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妥协。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你的申请时效已过。 2、你同样不能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首先这也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其次,医疗事故本身就是人身损害的一种具体情形,但医疗事故适用特别法。 3、最后通过协商解决。
1、案件;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2、第二步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4、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超过1年后;法律不予保护[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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