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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的职工工资本年度未实际支付的部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增加处理。第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增加应纳税...
调整增加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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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作了非常大的调整,尤其是针对房地产企业专门增加了一张《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为帮助大家快速掌握该表的填报原理与方法,下面结合一个案例,做一个填报示例,供大家参考。
税后调整就是指的计算时减除应当自己负担的各种保险部分,因这部分是免税的,所以计算税金时把它减掉,发给职工个人时再把它加回来。调整是按照税法规定标准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事项进行调整,主要是调整税前不准予列支和可以税前扣除等有关的项目;最后得出应纳所得额,凭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和税后(利润)是指利润在缴纳(计提)企业所得税的前、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工伤赔偿款不需要缴纳个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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