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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2.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 3.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
合肥市居住证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将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带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初步检查受理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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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本市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服务机构或者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申请居住证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照片、居住地、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学习证明包括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其他可以证明连续学习的材料等。《云南省居住证》的居住登记和办理、签注、变更、补领、换领均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云南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重新办理签注手续,恢复居住证的使用功能,自重新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记录、学籍文件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基准,请携带上述资料)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流动人口将申请资料带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书》。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印刷《收据通知书》提交申请人3、申请人在发票20个工作日后拿着《收据通知书》向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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