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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满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应实行同工同酬。 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对其伤残造成的伤害,给予了经济补偿。...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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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停工留薪期结束,员工就需要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员工未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是不会再额外支付员工工资。只有在员工提供劳动时,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劳动的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期间基本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支付,即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和标准来支付;如果劳动者请病假的,则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在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职工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支付; 2、如果依法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则也是按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付; 3、如果职工请病假的,则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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