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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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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30,000元/,计件收费; 2、10万元以下,6000元起,计件收费; 3、10万以上50万元以内6%起,按标的收费; 4、50万元至100万元为5%起,按标的收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1、计件收费标准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8)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23号。 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了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展和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3%收费; 二、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按2%收费; 三、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按1%收费; 4、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0.5%收费; 5、标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上述标的金额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项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为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8万元。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费。 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5、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同时废止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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