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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婴儿死亡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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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死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婴儿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这条规定,只有60岁以上的限制,婴儿必须按照成人标准赔偿。1、医疗费赔偿金额=发生医疗费(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预期医疗费2、错误劳动费赔偿金额=错误劳动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5、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残疾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金额6、超过生活费=生活费=生活地的最低生活费=生活费=生活费=生活费×1、生活费=生活费=生活费=生活地的最低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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