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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等到档案年龄到了,即可办理退休手续了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
原则上来说,应根据当事人最早的档案记录(原始的户口本)上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 1,如果当事人有证据(比如说出生证、原始的户口本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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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情况时,应当以档案上的年龄计算退休年龄。 2、《关于制止和纠正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1)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户口本和档案年龄不一致,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二)款规定,职工退休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应最早退休档案年龄记载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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