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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2021-10-29
1、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明书有:1、结婚证明书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由于双方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因此双方需要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同时,双方携带的离婚协议数量应为三份,离婚协议应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达成一致。2、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1、结婚证;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另外,由于当时人们选择诉讼离婚,他们携带的法律文书是他们最好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在场,他们仍然可以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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